孩子有了过错,能听从父母的教诲,或者未经批评即能自责,这是一种好的心理品质,它是从婴幼期就开始培养的忏悔心理进步起来的。
通常来讲,孩子长到两岁时,就会开始萌发“羞耻”心。有过失,会产生一种不安情绪和害臊心理。
这种不安和害臊,就是“羞耻”心。
这个时候假如父母能不失机会地引导孩子掌握控制我们的行为,那样,孩子长到3岁左右,就能渐渐拥有自控、自尊意识。
有了这类意识,无需外面的强制,孩子靠自己内在的心理机制就会自动调节并协调与外面的关系。
当有过失时,就能自觉从周围环境中吸取经验教训,进行辨别,形成健康积极的心理反馈,从而产生忏悔心理。
忏悔心理是幼儿自我意识进步的结果,对将来形成谦虚自重的个成人性心理品质有很大的影响。
父母培养幼儿的忏悔心理可使用暗示、榜样、鼓励和熏陶等办法。
暗示法:当孩子出现轻微过失时,父母不要急于训斥,更不要流露出不满,可提示他,“想一想,如此做怎么样?”暗示他做错了事。
榜样法:父母做错了事,只须是孩子了解的,能理解的,就要当着孩子的面诚心表示懊悔,如说“我真不应该”、“我非常难过”、“太遗憾了”等。
爸爸妈妈也可以在孩子面前互相赔礼道歉,请求他们谅解。
鼓励法: 当孩子为过失而悔恨时,父母应表彰他勇于认错的精神,鼓励他努力改正错误。
熏陶法:这种办法需要在情感的基础上创造一种适合的环境,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,使孩子认识到忏悔是勇敢和正直的可贵品质。
办法是常常给孩子解说一些事例或故事,为孩子树立起具备忏悔品质的儿童形象。这种无声的熏陶,如和风细雨,滴滴注入心田。